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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行业新闻
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发布 价格异动可动用储备肉
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  发布时间:2007-8-16

     为加强中央储备肉管理,商务部和财政部13日联合发布《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》,并将于9月15日起施行。 

    《办法》表示,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;发生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;以及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时,商务部将提出动用储备肉计划,商财政部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、数量、价格和使用安排。 

    《办法》实施后,储备肉将实行常年储备、定期轮换制度。参与此次《办法》研讨的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,储备肉的特点是旺储淡销,体现了政府调控的作用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抑肉价,但主要还是靠市场调节。 

    国务院13日晚还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,保证市场供应,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。 

    通知说,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,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,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。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、猪肉等,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、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,但也存在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、哄抬价格等现象,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损害了群众利益。 

 

 


来源:食品伙伴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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