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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行业新闻
质检总局:回收月饼加工食品必须严加防犯
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  发布时间:2007-9-18

    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对月饼和肉制品展开严查,尤其严防使用陈馅加工月饼,严防中秋后回收月饼加工食品。

    质检总局通知中要求“三个严防”,以加强监督月饼和肉制品企业的原辅料使用。
包括:严防使用陈馅加工月饼;严防中秋后回收月饼加工食品;严防病死、注水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生产加工企业。通知明确,肉制品生产企业要对猪肉来源索证索票,确保猪肉100%有定点屠宰票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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